January 08, 2005

不懂得

也許,
我是一個 push over 與 aggresive madness 的綜合體。

多年前我的筆記本裡面寫著:

“如果能與你牽手
再次走在那城市有多好
哪怕只是最後一次
只要一次
也就夠了....”

那時
我和A
剛剛分手

我一直沒有問過
他有沒有愛過我
甚至不知道
那算不算是一場戀愛

但是
他卻讓我認識愛情
並且深深愛著
只是一瞬的時間


這麼多年
每次回到這個城市
我還是會與A連絡
坐下來喝杯咖啡
靜靜的聽
他又交了多少個女朋友

I know, I don't care anymore.
而且不想去想
他到底有沒有
有沒有愛過我


憂鬱症過了
我們再相見
我學會在他的party生活裡面
看見不一樣的我

在陌生人前面聊天喝酒
大聲的笑
大聲的快樂

像是認識了一個新的自己
並且享受著

台北很美好
人還是很寂寞


酒精讓人暈眩的同時
也讓人更靠近
於是
A和我手牽手
走在下雨的台北
很濕冷的城市

我與他交換著
他的女人 vs 我的男人
的故事

我知道自己不愛了
但是
我也知道自己渴望著更貼近


我是個 push over 和 aggressive madness 的綜合體
remember?
所以我會為了得到自己想到的
把對方逼到角落
並且說:
" oh well, I don't care, whatever.."


左手抓著暖暖包
右手抓著A的手
風吹來我聞到熟悉的他的香味
我微笑並且領悟我矛盾又衝突的靈魂

A plus 的 cocktail 很棒
brown sugar 的 music也很不錯
但是你太靠近了
於是你
在我頸邊呼吸說笑的時候
其實我真正想要的
是一個 Kiss...
whatever that means.